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18.10.2015  08:52

  10月15日到18日,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宋全率来自全国15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的相关负责人到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互观互检”活动。10月17日,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互观互检”工作座谈会在市委、市政府会议中心举行。市长周红波参加会议。

  会上,周红波代表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各族人民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互观互检”活动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代表团的成员介绍了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相关情况。一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关乎全局、关乎长远的大事来抓,围绕目标,高度重视,全面统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精心部署,立体扩展,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全力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结合市情,南宁市因地制宜,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扎实开展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家庭、商业街区、宗教场所“八进”活动,通过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好“主渠道、主阵地”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创建理念、形式、载体等方面的创新,以贴近实效、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创建内容,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八进”示范点。同时,作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多且比例最高(占全市流动人口比例超过40%)的城市,南宁市成功构建了“13456”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切实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参观团对南宁市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宋全说,南宁市十分重视民族团结工作,用心谋划,用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亮点频出,工作成绩令人瞩目。通过在南宁市的走访和座谈,获益匪浅,对今后的工作很有启发。希望南宁市将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总结和宣传,为其他城市和地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提供借鉴,同时,希望南宁市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迎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验收。

  周红波说,南宁市将认真学习借鉴各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宝贵做法,进一步加强与各兄弟城市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和创新创建工作措施,努力在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关系和谐、民生改善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等方面实现示范效应,努力达到国家验收标准,顺利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目标。

  市领导容康社、刘为民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