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闲置土地消除比例达83.8%

15.12.2016  18:12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截至12月初,云南省疑似闲置土地从年初的23.75万亩减少为3.84万亩,消除比例达83.8%。
    以来,云南省政府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纳入2016年度重点督查督办事项,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州(市)的清理处置工作开展督查。云南厅成立调研组分赴各地开展了深入调研和督导,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核实部监测监管系统中的闲置土地清单,对照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整改疑似闲置土地。采取专人盯查的方式,实行周报、月报和季度通报制度,先后对48个县(市、区)采取了暂停用地审批措施。组织举办300余人的培训班,邀请部领导及专家现场授课、解答疑问,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实行闲置土地减少与新增用地增加的挂钩政策,每报批一亩新增建设用地,必须挂钩减少一亩闲置土地,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据云南厅土地利用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云南厅将督促各地逐宗建立台账清单,制定处置方案和时间计划表,采取无偿收回、有偿收回、督促动工、土地置换等措施进行处置,促进盘活利用。对闲置面积大、年限长、社会影响大、处置不配合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将项目信息及用地单位信息向社会公布,对处置进展进行动态公开。对闲置数量多、处置进度慢、工作不作为的州(市)、县(市、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追责。对未按时按质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压减用地规模,除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民生、公益性项目外,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对工作进度慢、闲置土地问题多发的,2016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不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