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开展城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10.12.2015  22:38


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开展城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至2016年2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着力解决城乡互联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坚决整治互联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服务环境为重点,加大对全区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全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认真贯彻文化部和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开展城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1月17日至24日,自治区文化厅组织三个暗访督查组,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营业所存在突出问题的部分市、县(区)进行了第一阶段专项督查行动。各督查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以县城、乡镇、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暗访督查。暗访发现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锁闭门窗接纳未成年人、接纳未成年人通宵上网以及场所灯光昏暗、环境脏乱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区通报,要求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立即进行核查,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场所行为。截止目前,全区已经对多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了行政处罚,吊销了2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广西将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为开端,全面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力争在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清理整顿上有声势有实效,确保广西文化市场的平安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 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