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五举措扎实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监〔2017〕3号)有关部署,广西财政厅认真谋划,积极部署,五措并举,扎实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有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接到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7〕3号)后,广西财政厅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认真研究动员部署,分管农业、监督的两位厅领导抓好贯彻落实。3月23日专门召开全区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财政厅、扶贫办有关领导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检查任务,要求财政、扶贫部门将此次检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
二、认真谋划,做细方案。为使专项检查更好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确保效果,广西财政厅会同扶贫办赴个别县开展了查前调研,实地了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环节和工作要求,并认真组织检查人员开展查前培训,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担当,自我加压。广西财政厅在确保完成全国统一部署的检查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增设“自选动作”。除检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以及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以外,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增加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资金检查。
四、整合资源,配足人员。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广西财政厅积极统筹各方面人员力量组成检查组。抽调财政、扶贫系统人员,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工程及财务审计等方面专业人员,全面配备具有扶贫政策、工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的检查人员,组织起一支人员多、规格高、素质强的检查队伍。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营造检查良好氛围,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新闻报道宣传。进点检查后,检查组还将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积极发动社会监督,拓宽收集、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进一步扩大财政监督检查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
报送单位:监督检查局 编辑:耿学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