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召开

24.08.2016  17:32

   

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做好工作衔接 推进部门协同 确保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8月23日,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栗世民 摄)


8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召开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改革。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在会上讲话,分析当前改革任务,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主持会议。

张茅指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扩大“三证合一”改革效应、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理解改革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与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

张茅指出,要抓好关键环节,做好改革各项衔接工作。一是做好改革后的登记注册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五部门联合通知精神,按照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统一登记流程、统一文书格式的要求,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做好企业登记工作。二是做好信息共享和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推进信息有效融合使用,确保数据共享的实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三是做好改革各项配套服务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加快实现“五证合一”网上办理,提升行政效能,增强改革受众的获得感。

张茅强调,要主动加强同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改革同步实施。要积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广泛应用,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期内新老代码并存的管理工作,确保营业执照在各部门各行业的广泛认可和使用。要积极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发挥现有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逐步建立起“一窗采集完善、部门流转通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应用机制。要积极推进相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配合各部门尽快做好相关法规文件的审查、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使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张茅强调,要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改革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形成改革合力。二是加强窗口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创新服务方式,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统筹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跟踪督查,确保预期成果。

浙江省、湖南省工商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讲话,对本系统、本部门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