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停公交站前罚千元系谣言 交警:扣三分罚百元

09.11.2015  10:11

  根据规定,社会车辆停靠在公交站台30米内,可记3分罚款100元 记者  梁成龙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成龙    实习生  蒙艺桃)“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  ,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近日,一条南宁将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的消息在朋友圈转发,并引发关注。昨日,南宁市交警部门证实,社会车辆停放在公交站台确属违法行为,但并非罚1000元,而是和其他违停行为一样接受处罚。

  近日,微信朋友圈流传一条这样的信息,引起广泛关注:“温馨提醒,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  ,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这是不是真的呀,请《南宁晚报》记者帮忙证实一下。”昨日下午,在本报能帮就帮QQ群里,一名网友询问道。

  记者在市区走访发现,社会车辆在公交车站停车现象时有发生。昨日下午2时许,在民生新民路口公交车站,一辆车上有人的私家车停在公交车站五六米远的地方。记者观察发现,在公交车站前后停车的,大多数是车上有人,或是临时停靠下客的,根据交通法规规定,这也是违法的。

  “有车停在车站靠站很麻烦,也比较危险。”在东葛新民路口,一名公交车司机告诉记者,在民族大道、东葛路、长湖路这样的城市主干道,车辆违规停放现象较少。而在云景路、白云路、葛村路这些没有辅道的次干道上,车辆违规停放现象反而时有发生。

  在公交车站等车的市民马先生认为,如果有车停在公交车站,公交车进站的时候就不能靠边,电动车往往不断从公交车和站台之间穿过,给下车的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昨日,记者从南宁交警部门证实,该消息不实,目前并未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对于公交站台违法停车的行为,可记3分罚款100元。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这个消息并不是在南宁首先传出的,而是在10月份从佛山、广东等地先后传出的,当地警方已辟谣。

   相关法规

  根据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以外,不得停车。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依法记3分罚款100元。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