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子市场商户不满涨租罢市 警方:过激维权不可取
亭子农贸市场昨日上午没人摆摊开市
昨日上午,不少市民来到位于亭江路的亭子农贸市场买菜都空手而归,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当天,市场里的经营户因为不满市场方涨摊租,上百名经营户在市场外罢市。当天的罢市还对周边道路的交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江南公安分局派出了民警、巡警等到现场维护秩序。
市场摊租翻倍长 经营户无法接受
亭子农贸市场内共有约500户经营户,分别从事肉、菜、食品以及服装等经营,满足了周边不少居民的生活需求。
经营户李女士在亭子市场内从事服装生意,她告诉记者,她的摊位经营面积大约10平方米,刚开始租金是300元,后来经过两次连续涨租,涨到了现在的1500元。这样的摊租已经让她觉得经营不易维持了,没想到半个月前,市场方又分批召集各经营户去开会,告知他们将再次涨租。这次涨租,李女士的摊位将由现在的1500元涨至3000元。
采访中,其他经营者也表示,此次涨租将使摊租翻倍。经营户反映,市场管理方听不进经营户的意见,执意涨租。而经营户如果不按涨租后的金额预交租金以及摊位押金,就不能参与摊位抽签,就会导致经营户们无法中标、不能经营。
“这个市场里,每天人流量大约有1000人,我一个月的零卖收入才3000元,利润仅有1200元,这样涨租,根本无法经营下去。”李女士和其他经营户都对涨租表示无法接受。
另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店主表示,他们所在的商铺将被改造成超市,市场方要求他们迁到一个角落里。虽然商铺面积仍然是近40平方米,但位置较偏,且有隔断,不好放置东西。目前她已经交了2万元钱(月租5000元钱,交三押一),但这样的情况,让她没有信心做下去。
市场方承认涨租 仍低于周边市场
由于提意见无果,经营户们便决定集体罢市。记者在现场看到,维权的经营户和围观群众将市场门口及人行道堵得水泄不通。而与市场外的“热闹”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市场内空荡荡的,看不到一把青菜、一块肉,几乎所有摊位都没有开市的迹象。
随后,记者来到亭子农贸市场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内有3名工作人员,称主任在外面处理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办公室,因此无法接受采访。
在与记者的交流中,3名工作人员均证实了市场涨租且涨幅较大的事实。但一名女工作人员不停反问:“你知道淡村市场的租金是多少吗?你知道白沙市场的租金是多少吗?”他们认为,虽然市场此次涨租的涨幅较大,但与周边的农贸市场相比,租金还是便宜的,属于合理调价行为。经营户们集体罢市是在给市场管理方施加压力,他们认为这种方式不太合适,“应该坐下来好好协商”。
罢市致交通瘫痪 民警忙维护秩序
上午10时许,在亭江路与亭洪路交叉路口,位于亭子农贸市场一边的马路交通接近瘫痪,两条机动车道以及旁边的非机动车道、停车位上全部站满了经营户,导致过往车辆及行人无法通行。
此时,江南公安分局已经出动百余名民警、巡警、特警等维护秩序,交警正在对事发路段进行疏导,引导过往车辆绕道通行。但因经营户情绪激动,不愿意离开马路,秩序维护工作久久不见有效果。
到11时许,经过警方的大量疏导工作,道路才能够通行,但交通仍受到一定影响。记者将近12时离开现场时,人群还没有完全散去。
住在附近的刘大伯也因此无法顺利回家,直言误了给家人做饭的时间。而开车出行的市民何小姐也被堵在了路上,她说自己虽然理解经营户是为自己争取权益,但通过过激行为想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做法非常不可取,“堵路行为阻碍了交通,严重影响了市民和车辆的出行,也影响了市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据了解,此前,南宁市及外地都曾出现过因参与堵路而扰乱社会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事件。当日下午3时,记者向江南公安分局了解到,此次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暂未确定是否会对一些有过激行为的人员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采取过激方式维权导致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的行为,并不值得肯定。
■法规链接
维权,应合理合法,过激行动不可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 韦薇/文 刘增璇/图)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