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口老龄化加重 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
广西属于西部欠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由于青年人口比重减少,老年人口比重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逐渐加深,地方政府用于退休金、养老金、社会保险基金等方面的支出不断提高,为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娱乐、福利等服务和设备设施的投资将不断增加,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未富先老”的状况逐渐凸显,政府社会保障压力不断增大。
一、广西老龄化的现状
(一)老龄化程度加深,“未富先老”问题凸显
国际上通常按一定的标准把人口年龄结构划分为三种类型: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人口年龄结构一般由年轻型过渡到成年型,再发展到老年型。根据人口年龄机构划分标准判断(见表1),1982年广西人口类型处于由年轻型向成年型过渡阶段;1990年转变为成年型;2000年少年儿童和老年人口比重两项已达到老年型人口标准,老少比和年龄中位接近老年人口标准;2010年广西已完全进入老年型社会。2015年,广西常住人口为4796万人,其中65岁以上
老年人口比重为10%,老少比为45.1%,
年龄中位数提高到33.3岁,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表1广西主要年份人口年龄结构类型 | ||||||||
指标 | 年龄结构类型划分标准 | 人口结构类型指标 | ||||||
年轻型 | 成年型 | 老年型 | 1982年 | 1990年 | 2000年 | 2010年 | 2015年 | |
0-14岁人口比重(%) | 40以上 | 30-40 | 30以下 | 37.5 | 33.4 | 26.2 | 21.7 | 22.1 |
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 | 5以下 | 5-7 | 7以上 | 5.1 | 5.4 | 7.3 | 9.2 | 10.0 |
老少比(%) | 15以下 | 15-30 | 30以上 | 13.7 | 16.2 | 27.9 | 42.6 | 45.1 |
年龄中位数(岁) | 20以下 | 20-30 | 30以上 | 20.0 | 22.9 | 28.5 | 33.0 | 33.3 |
注: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分别为第三、四、五、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数。 |
2015年,广西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6803.1亿元,在全国排名为第17位,人均GDP为35190元,人均GDP只相当于全国人均GDP的71.3%,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73元,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9467元,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2.9%。与经济较发达的广东省相比,人均GDP只相当于广东的52.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相当于广东的60.6%,65岁以上人口比重比广东高1.5个百分点,抚养压力大,“未富先老”问题凸显。
(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逐年提高
广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不断提高(见图1)。从图中可以看出,1990年比1982年增加了0.1个百分点,1990年以后,人口老龄化有加速趋势,60岁以上人口占比明显提高,2000年比1990年增加了2.9个百分点,2010年比2000年增加了2.4个百分点。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14.8%,仅仅5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
(三)老龄化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5年广西65岁以上人口比重为10.0%,60岁以上人口比重为14.8%,相比全国2015年65岁以上人口比重为10.5%,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16.1%,广西老年人口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广西相邻的省份比较,广东65岁以上人口比重为8.5%,湖南为11.4%,云南为8.9%,贵州为10.2%,广西的比重并不算低。
(四)劳动力资源仍然丰富,但劳动年龄人口比例降低
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劳动年龄人口是以男性16-59岁,女性为16-54岁划分的。按照这个标准,2015年广西劳动年龄人口为2845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29万人,广西劳动力资源仍然较为丰富。广西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为59.3%,比2010年降低了1.9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由上升转为下降。从劳动年龄的内部结构来看,青年人口(16-39岁)占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为58.4%,下降3.7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年龄由2010年的36岁提高到36.3岁,劳动力有老龄化的趋势,劳动人口数量也有下降的可能。
(五)人口老龄化起步晚,速度快
广西人口老龄化的时间比发达国家地区晚。目前,世界一些发达国家普遍存在人口老龄化问题。20世纪60年代初,英国、法国、前联邦德国、瑞典等65岁以上人口比重先后超过了11%;美国和日本人口老龄化发生较晚,1982年65岁以上人口比重分别达到了11%和9%。广西于2010年完全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晚于发达国家。
广西人口老龄化速度的比一些国家快。最早发生老龄化的法国人口年龄结构从年轻型到老年型的过渡,经历了150年的时间。日本1920年老年人口比重为5.3%,到1970年上升到7.1%,经历了50年的时间。广西1990年65岁以上人口比例为5.4%,2000年上升到7.3%,2010年上升到9.2%,2015年又增长到10.0%,老龄化速度远快于这些发达国家。
广西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发达国家相比,程度较低,却高于很多发展中国家。世界上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高,2015年日本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26%,美国为15%,英国为17%,德国为21%,广西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低于这些国家。和我国邻近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印度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5%,印度尼西亚为5%,菲律宾为4%,马来西亚为6%,广西65岁以上人口比例高于这些国家。
(六)老年抚养比提高,社会抚养压力增大
抚养比是从年龄角度近似反映劳动年龄人口与非劳动年龄人口(少年儿童、老年人口)之间的抚养和被抚养关系的指标,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所抚养的少年儿童和老年人口的数量分别被称为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两者之和被称为总抚养比。
表2广西主要年份抚养比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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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
年份 | 按老年人口为65岁及以上 人口计算 | 按老年人口为60岁及以上 人口计算 | ||||||||
总抚 养比 | 少儿 抚养比 | 老年 抚养比 | 总抚 养比 | 少儿 抚养比 | 老年 抚养比 | |||||
1982年 | 74.1 | 65.2 | 8.9 | 82.2 | 68.2 | 14.0 | ||||
1990年 | 63.4 | 54.5 | 8.9 | 70.9 | 57.0 | 13.9 | ||||
2000年 | 50.4 | 39.4 | 11.0 | 58.5 | 41.5 | 16.9 | ||||
2010年 | 44.8 | 31.4 | 13.4 | 53.4 | 33.3 | 20.1 | ||||
2015年 | 47.2 | 32.5 | 14.7 | 61.4 | 38.0 | 23.4 | ||||
从图2中可以看出,从1982年到2015年,由于老年人口占比不断增加,老年抚养比不断升高,老年人口抚养压力不断加重。1982年到2010年,由于出生人数迅速下降,少年抚养比不断下降,且下降速度远快于老年抚养比升高的速度,总抚养比因此也不断下降。但是到了2015年,由于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与2010年相比都有所上升,总抚养比上升,社会总的抚养压力增大。
(七)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增加
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广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健康和基本健康的人口比重是81.6%,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的人口比重为16.1%,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口比重为2.3%,2015年有109.5万年人口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人数较2010年有所增加。
(八)家庭养老仍是养老的主要方式,但养老功能弱化
家庭养老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反馈模式。在经济供养上,家庭养老是代际之间的经济转移,以家庭为载体,自然实现保障功能,自然完成保障过程。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依靠其他家庭成员供养的人口比例为52.4%,靠领取养老金养老的比重为20.1%,依靠劳动获得收入养老的比重为16.9%,家庭养老仍然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随着老龄化的的推进,传统聚居式的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所取代,小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我国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多年,易出现“四二一”的家庭,一个小孩长大后上面有4个老人,子女养老负担加重,甚至无力承受;同时容易出现“空巢老人”、“失独家庭”的现象,老年人的关爱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人口老龄化形成原因
(一)出生率下降。 生育率的降低是导致老龄化最主要的原因。广西生育率从建国初到现在,总体呈下降趋势。
从图中可以看出,广西出生率除1959-1961年三年大饥荒期间人口出生率大幅下降、饥荒后恢复性生产期大幅上升而出现“V”字形波动外,总体呈下降趋势,出生率由1963年的46.7‰下降到2015年的14‰左右,虽然出生率在全国仍排名第五,相对较高,但是相比1990年之前,已大幅下降,逐步由高出生率转向中低速。出生率的大幅下降加速了老龄化的进程。
由于出生率的下降,与之相对应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也随之降低,广西人口自然增长率1980年为19.4‰,1990年为13.60‰,2000年为7.9‰,2010年为8.7‰,2015年为7.9‰。2015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0‰,广西人口自然增长率在全国排名第6,虽然排位较高,但是和1990年以前相比有较大的降幅。
(二)死亡率下降并逐渐平稳
死亡率的下降也是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死亡率大幅下降,并逐步保持平稳。
图3显示,广西1954年死亡率为15.2‰,逐步下降到1982年的5.6‰,随后总体平稳,到2015年,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加深,死亡率略有上升,为6.2‰。死亡率的下降,加剧广西的老龄化。
(三)外出人口多
广西是外出人口规模较大的省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和公安户籍数据显示,2015年广西常住人口4796万人,户籍人口5518万人,户籍人口比常住人口多722万人,这部分人口是外出人口,外出的大部分是青壮年人口,加重了广西常住人口的老龄化。
(四)人口预期寿命提高
由于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人民预期寿命逐步提高。2000年广西预期寿命为71.3岁,到2010年广西平均预期寿命为75.1岁(比全国平均预期寿命高0.3岁),10年预期寿命提高了3.8岁。预期寿命的提高,加重了广西人口老龄化。
三、应对老龄化的建议
老龄化问题已摆在我们面前,还会进一步深化,我们必须早做准备,积极应对。
(一)正确认识老龄化的必然性
由于出生率下降、死亡率的下降、外出人口多、人口预期寿命提高等多方面原因,人口年龄结构由年轻型到成年型再到老年型的转变具有必然性,而且老龄化程度还会加深。老龄化是人口再生产由传统型向现代形转变的现象,是人口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也是社会发展的表现。上到国家、下到个人,必须正确认识老龄化这个现象,同时要根据老龄化的实际情况,早做准备,积极应对。
(二)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道路
老有所养是老龄化过程中的首要问题。广西属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老龄人口迅速增加,造成养老压力巨大,单靠社会养老难以解决老年人口的问题,单靠家庭养老又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要解决养老问题,必须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路子。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近年来,广西养老保障体系在逐步完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5年广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741.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的人数达到576.6万人,但对于农村人口,养老保险还未全覆盖,且保险水平低,满足不了养老保障的需求。下一步,要进一步扩大养老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金水平。另一方面,要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要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增加家庭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家庭养老能力。同时要弘扬全社会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强化敬老的道德建设,创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三)充分利用丰富的人口资源,积极应对“人口红利”的消减
2015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相比2010年有所下降,但是劳动年龄人口总数量还是略有上升,属于“人口红利期”。目前,广西劳动力资源依然相当丰富,劳动力相对年轻(平均年龄36.3岁),抚养比较低,应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优势,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努力创造条件促进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转化积累为社会财富,使人口红利兑现而不是闲置资源。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新的认识到,广西“人口红利”正逐渐消减,随着老龄化的加深,劳动年龄人口有下降的可能,人口抚养比将会进一步提高,社会负担将会加重。我们的经济应该积极谋求转型,由劳动力密集型转型为依靠创新和劳动者素质的为动力的发展模式。
(四)积极推动老龄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老龄产业也称为“银色产业”,是专门为老年人提供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各方面需求的各行业的集合。随着老龄化的深化,老年人口数量大增,老年人对医疗保健、家庭服务、娱乐等消费需求将不断提高,老龄产业的产值在GDP中的比重将会提高,会是一个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将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广西老龄产业还较为薄弱,仍处于起步阶段,老年人口的特殊要求将推动老龄产业的发展。发展老龄产业,一是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市场运作,实行市场准入,促进老龄产业自身的发展,不断增加商品种类,拓宽服务领域;二是加大开发力度,重点关注老年医疗保健、老年家庭服务、老年保险和老年娱乐业等的发展,以满足老年人的消费心理,培育一定规模的老龄产业;三是落实扶持老龄产业的信贷、投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产业;四是转变老年人的消费观念,提高自身消费能力,老年产业的发展,关键在于老年人的消费能力,要通过提高养老金等方式,提高老年人口消费能力,挖掘老年人的消费潜力。
(五)让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促进健康老龄化
由于生活条件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提高,相同年龄阶段的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也在提高,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口虽然年过60,但是依旧年富力强,心理智力等方面都保持着较好的状态,对于这些人,要做好老年人力、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让他们继续发光发热,变老龄化压力为动力。同时要完善社区以及农村设施建设,增加老年公共服务供给,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支持老年人口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健身活动,丰富他们的生活,增强他们的体质,促进健康老龄化。
(六)认真贯彻执行“全面二孩”政策,合理确定生育水平
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我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35年,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降低人口增长速度的同时也加速了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做好“二孩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合理提高生育率,增加少年儿童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对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