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闭幕

21.05.2016  10:36

  5月20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主持闭幕会,副主任温守荣、廖洪涛、刘雄、阮兆丰、黎琳,秘书长周如斯出席会议。

  副市长陈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启生,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不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部分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融资模式的议案》和市人大财经委的审议意见报告。并希望市人民政府在相关融资工作中,不断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希望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正视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监督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相关专委关于其余7件代表议案(第1号、20号、28号、44号、68号、70号、79号)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对其中6件议案作出了决定,对1件议案(第79号)作出了处理意见。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议案的决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执行情况或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并答复提出议案的代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强化预算执行,改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切实看好人民的“钱袋子”,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希望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改善教育环境,加快全市义务教育发展,把我市义务教育水平提上一个新台阶,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希望市人民政府用足用活民族法律和政策,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实现脱贫摘帽任务,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

  会议对《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对《南宁市西津湿地公园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会议同意市人大法制委的审议结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条例草案,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市人大换届工作办公室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市人大换届工作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换届选举的有关部署精神,以及这两个决定的要求,切实做好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圆满完成。

  会议审议了12位同志的任免职事项。

  谢寿堂希望获得任命的同志,倍加珍视人民赋予的权力,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依法履职、勤勉工作,克己奉公、廉洁从政,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有新的作为、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