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人民检察官》|照搬现实还是艺术再现?

21.09.2016  22:11

  对于电视剧,我本没有多大兴趣。但出于双重原因,我必须要认真观看《人民检察官》并为它写点什么。因为我从大学毕业就在检察机关工作,整整34年让我对这个职业有了深深的眷恋。更因为我大学学的是文学专业,在检察院从事的是文化工作,曾经深深地陷进了影视圈子,当过编剧、副导演、制片人等等,与影视艺术有着割舍不了的感情。所以,当《人民检察官》在央视一套播出时,我极其罕见地一集一集“追剧”,然后认真地写下这篇文字。

  在创作和评论检察题材乃至法治题材影视作品的过程中,我体会到,如何处理生活原型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重要问题。影视作品大多数情况下(纪实作品除外)是虚构的艺术作品,需要从现实生活的丰富素材中提炼出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和艺术感染力的故事。《人民检察官》以现实生活中优秀检察官群体为人物原型,以检察机关查办的真实案例为故事素材,成功地塑造了生动、真实的检察官群像,在源于现实高于现实上有所突破。

  突破之一:真实反映检察官生活。《人民检察官》播出以后,很多检察官为其中细节和过程的真实纷纷点赞。相比较那些盲目模仿境外影视作品、脱离中国现实的粗劣之作,《人民检察官》无疑是认真的,甚至是一丝不苟的。据说,于震、殷桃、于荣光等主要演员都曾经到检察院体验生活,进入审讯室仔细观看检察官工作,提早进入角色。所以,电视剧中的基本情节、台词、动作甚至手势,都非常真实。

  突破之二是:追求艺术的真实。如果仅有现实的照搬,那是远远不够的。影视作品必须源于现实,而后高于现实。《人民检察官》在检察机关查办的真实案例的基础上,艺术地虚构了以赵军为首的检察官和以金铭山为首的腐败分子进行殊死搏斗的故事,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法律意义和艺术意义。

  过去我们也有不少检察题材的影视作品,但在现实与艺术的关系上往往把握不好,或者拘泥于现实,真实虽则真实,但却缺少艺术性,不好看;或者脱离现实,胡编乱造,引起广大检察官的反感。《人民检察官》在这方面处理得不错,但也有些不足之处。

  归根到底,宣传当然是需要的,但我们更应该讲究宣传的艺术,实现艺术地宣传。塑造人物为先,讲述故事为先,艺术再现为先,就是宣传的艺术,就是艺术地宣传之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