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人民检察官》|现实主义创作精神的成果
人民日报社文艺理论评论室主编、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刘琼
电视连续剧《人民检察官》开播以来获得各界高度关注,甚至形成“现象级”传播效应,原因值得探讨。
当然,围绕“检察官”“打击犯罪”“反贪反腐”“公平正义”等等关键词展开故事,是近年来影视创作的新的方向。反腐倡廉,法治建设,是一个文明社会或法治化社会无法绕过的声音和主张,对于当下中国,这个方面的实践又显得格外突出,是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怎么认识这些重大社会问题?艺术创作可以通过探讨,凝聚共识,发挥价值观引导作用。一方面,随着社会开放,文化多元,观念多元,中国社会由传统到现代经历着巨大转型,人的创造力获得解放,人性的复杂性浮出生活。另一方面,人性解放是有前提的解放,制度和法律是对人性中恶的部分的约束,发展中的中国社会面临着各种制度建设和完善的问题。罪与非罪是依据制度和法律进行的仲裁,法治化建设是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内容,也是必要保障。在法治化制度建设中,“检察官”是制度的人性化对应,这一社会角色的特殊性和神秘感,成为包括美国、韩国在内的中外影视创作的热门题材。对于国产电视剧原创来说,敢不敢直面这一领域并能不能准确地用电视剧艺术形式呈现这一敏感题材?界在哪里?度如何掌握?《人民检察官》不仅妥善地解决了这些难题,并且通过艺术地处理和把握生活经验,获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
关注现实,关注当下,关注大的时代生活,艺术创作才能获得存在价值。《人民检察官》是现实主义创作精神的成果。为什么这么说?从叙事特点和表现效果看,电影和电视这种影像艺术是最接近生活本真原貌的艺术形式,关注现实,记录生活,影视创作应该首当其冲。现实主义创作呼吁直面生活,塑造典型人物和典型环境。电视剧《人民检察官》真实地再现当代社会现实环境,不回避矛盾和社会阴暗面,在揭示生活复杂面的同时,把握生活的主流,表现道德的坚守、信仰的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