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民法庭:公正司法结硕果 审判前沿处处春

22.12.2014  11:51

    2008年至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占全区民事一审案件总量的60%-70%,人民法庭每年结案率约为95%,其中调解结案占70%以上。作为基层的司法为民践行者、最前沿的司法天平守护人,战斗在人民法庭的广大干警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为司法最前沿带来无限春光。

    立足审判促和谐

    8月6日,王老汉拉着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汪洞人民法庭主办法官的手说:“谢谢你,在我撤诉后还多次前来调解,为我们挽回了父子情!

    去年,王老汉的老伴因病住院,医疗费2.4万余元均由大儿子及两个女儿分摊。王老汉一纸诉状将小儿子起诉至融水法院,要求其摊付老伴的医疗费。主办法官阅读案卷发现,由于上述医疗费系原告的大儿子及两个女儿自愿支付,王老汉作为原告起诉,其主体资格显然不适,遂动员并成功促使王老汉撤诉。但老汉心中的疙瘩始终没有解开,多次到小儿子家中理论,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主办法官听闻后,数次驱车50多公里来到双方住所地进行调解,最终让王老汉的小儿子向父亲认错,王老汉也体谅儿子的难处,双方就老人今后的赡养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融水是民族地区,我们办案不仅追求明判是非,还要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关宇说。该院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始终。开庭前,摸清当事人诉讼意图,为调解做好准备;庭审中以公正形象,运用民族语言与当事人进行法律对话和情感交流,消除当事人疑虑,积极进行调解。2011年至今,该院人民法庭的调撤率均保持在60%以上。

    这,只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地人民法庭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庭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一个缩影。2008年以来,全区人民法庭共依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32.02万件,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结案22.79万件,调撤率达到71.18%,基本达到案结人和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联动司法创品牌

    12月14日,贵港市民张某和周某发生车辆剐碰事故后,当事人双方走进位于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的港北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周到的“一站式”服务让一场纠纷快速消弭,两人很快达成协议。

    自治区高院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之后,全区人民法庭根据本庭实际,认真学习玉林市交通事故纠纷调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检察监督和保险理赔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自治区交通巡回法庭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创新发展成果。

    目前,全区已有120多个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在公安交警部门成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或调解室,在人民法院和交警、保险等部门的协作下,90%的交通事故纠纷不仅没有进入诉讼程序,而且得到及时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上访、投诉案件显著下降,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

    近年来,自治区法院系统积极探索与公安、劳动、保险、环保、金融等部门建立民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充分整合各行政部门、各行业的职能优势,扩大调解主体,共同化解社会纠纷。全区各级法院与同级相关政府部门签署各种意见或文件,建立联合会议制度,共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平台,同时也为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供司法支持与保障。

    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乡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五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共同化解急剧增长的劳动婚姻家庭纠纷和劳务、民间借贷等争议纠纷;与保险部门联合,建立多元化解决保险纠纷机制,联合化解保险纠纷;与环保部门联合,建立多元化解决环境纠纷机制,联动调解环境纠纷……随着一个个社会管理创新品牌的成功打造,人民法庭在整合司法资源,切实增强人民法庭社会管理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便民暖人心

    “司法为民往前延,法官围着百姓转。”全区人民法庭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出台的40条司法便民措施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延伸司法为民的服务渠道,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尽可能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边远地区或其他有诉讼需求的地方恢复、增设人民法庭36个;开设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圩日法庭;推行小额速裁制度,对案件随来随审,随审随结,案结事了,快速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设QQ司法咨询和司法服务电话热线,随时解答民众司法需求;推行巡回审判、预约办案、远程立案,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针对案件当事人多是农村普通群众,经济收入较少、诉讼能力较低的实际情况,注重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调对接等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一系列便民、利民、护民新举措的制定和实施,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纠纷在哪里,法庭服务就到哪里!

    紧紧围绕当地党政中心工作,全区人民法庭还大力践行能动司法,广泛开展“进村入企”活动,认真排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注重帮扶涉案小微企业克难解困、转型发展,依法保障困难企业的有效生产力、职工的权益生计和社会大局稳定。12月17日,益海嘉里(防城港)有限公司和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的企业代表为港口区法院“点赞”:“干警们走进企业,不仅深入了解我们的内部运营模式,还就我们目前面临的法律问题,如劳动争议纠纷等方面提供了很多法律指导意见,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记者 许丹婷 通讯员 韦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