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法院获晋升自治区特级机关综合档案室

18.04.2017  18:15
 
      2016年1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由自治区档案局馆(室)处长韦家友为组长、贵港市档案局局长龚洁青、自治区档案局馆(室)副处长欧阳向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档案科科长劳小萍等一行七人组成测评组,对平南县人民法院晋升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进行测评认定,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祖耀出席测评会,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考评反馈,以97.3分成绩通过了自治区档案局测评组的认定,晋升为全市首个县级机关自治区特级综合档案室。
  平南县人民法院院长覃干义作法院档案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平南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档案工作,成立了由副院长为分管、部门负责人主管、专兼职档案人员具体管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与档案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并执行到位。投入280万元对档案室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实现收案、结案与数字化扫描同步化,极大地提高了档案查阅利用效率。为更好地发挥档案的作用,利用档案资料编纂了《平南县人民法院历年基础数字汇编》、《平南县人民法院大事记》、《平南县人民法院重要文件汇编》等一系列编研资料。
  认定组通过听取县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情况介绍和自检情况报告,到档案用房、档案库房、设备房、查卷室、整理室等实地进行现场考核,召开考评反馈会宣布认定结论等步骤对县法院综合档案室进行了考评,认定组一致通过县法院特级综合档案室认定。
   县法院院长覃干义表示法院档案工作将以特级档案室为新的起点,按照认定组提出的要进一步强化全员档案意识和规范管理意识,加大档案利用开发力度,提高档案安全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的要求,积极改进,不断完善,使档案资源为法院的各项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