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提高人造岗石项目准入条件 节约用地1000亩

02.06.2015  15:15
    近日,贺州市出台《人造岗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意见》,提高人造岗石项目准入条件,有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2014年以来,该市共核定人造岗石项目生产线约100条,每条生产线节约用地约10亩,共节约用地约1000亩。
    该市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凡低于4条生产线的项目不予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二是严格控制人造岗石项目用地规模,核定4条生产线的项目按每条生产线不得高于20亩的用地规模。三是4条生产线以上的项目,每增加一条生产线,其用地规模按不高于18亩的用地规模增加面积。四是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有关规定,核准人造岗石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和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等五项指标。五是对于新建的人造岗石项目,原则上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并按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