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1亿元支持农业示范区建设

24.11.2015  20:4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要求,我区决定自2014年起启动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工作。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围绕提升我区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的基本目标,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特色兴区”的原则,以强化物质装备、强化科技人才支持、强化政府扶持引导为指导,按照经营组织化、装备设施化、生产标准化、要素集成化、特色产业化要求进行建设。 

  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共安排2.1亿元对认定为自治区级的农业核心示范区进行奖补。截至2015年10月,已拨付0.96亿元对12个在第一批认定为自治区级农业示范区的地区进行奖补。全区106个县(市、区)累计在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160个,示范区引进各类经营主体897个,带动73亿多元资本投入,核心区面积67.9万亩,平均每个核心区4200亩,初步打造现代农业雏形。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的情况,对第二批自治区级农业示范区进行奖补。同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以农业示范区建设带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信息报送:农业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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