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安排1.25亿元支持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23.10.2015  11:54

  为全面贯彻实施自治区党委、政府人才发展战略,支持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已累计筹措人才专项资金1.25亿元,支持人才小高地、特聘专家、北部湾重大人才专项等人才项目建设,提升高层次人才整体水平。 

  一是筹措自治区本级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4500万元,支持50个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为人才小高地建设载体单位聚集、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提供资金支持。经过十余年建设,目前全区已建设自治区级小高地50个,各市、自治区直属各部门小高地100多个,有力支持和服务我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二是筹措特聘专家专项经费1365万元,支持引进特聘专家及团队,累计引进四批特聘专家92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高层次人才提供了资金保障。目前,这些特聘专家在农业、医疗、环保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是筹措北部湾重大人才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六市重大人才项目建设。此项资金用于28个子项目,围绕实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人才战略。 

  四是筹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专项资金1250万元,为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为我区经济支柱产业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 

   

  报送单位:社会保障处(社保中心)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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