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9月我市支出逾14亿元用于脱贫攻坚

17.10.2017  17:35
  10月17日是我国第四个扶贫日。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2017年86个贫困村摘帽、6.34万贫困人口脱贫的总体目标,全力推动“1+10”政策文件落实,脱贫攻坚形成了“市抓协调、县为主体、乡村落实、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一把手抓、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贫困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目前,我市已健全各项扶贫工作和政策体系,对脱贫攻坚“1+10”政策文件进行了清单化管理,适时开展评估,结合实际调整完善了8个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了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建立健全了脱贫攻坚大数据、公共服务、帮扶主体、综合管理、移动应用“五位一体”平台,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动态管理。

  在具体工作中,我市持续强化精准施策,不断提升脱贫实效。今年1—9月,全市共筹集安排各级财政扶贫资金20.13亿元,实际支出14.78亿元用于脱贫攻坚。着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奖励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得到有序推进。抓好产业建设,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今年101个预脱贫村已全部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200多家龙头企业与421个贫困村进行对接洽谈,签订产业帮扶合作意向1602项。为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补短板”。全市421个贫困村中,已实现322个村有集体经济收入,占全市贫困村总数的76.48%,其中达到2万元(含)以上集体经济收入的贫困村有198个,占全市贫困村的47%。引入企业帮助深度贫困地区“摘穷帽”。截至目前,落实61家企业与56个深度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落实华润集团对口帮扶深度贫困乡镇——隆安县都结乡。明确市财政补助资金6300万元,用于56个深度贫困村的产业扶贫项目,每个村100万—150万元。

  此外,我市还整合力量,与广东省茂名市开展粤桂扶贫协作,目前,上林、隆安、马山等3个贫困县和茂名市的3个市(区)初步拟定了“十三五”期间扶贫协作规划,参加了粤桂扶贫协作专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