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筹措资金182.31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政策

24.08.2016  02:32

  截至2016年8月底,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下达资金182.3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9.08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43.23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380元·人/年提高至420元·人/年,全面落实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新农合基金补偿技术方案。 最高住院报销补偿封顶线达到12万元,报销补偿水平等较上年补偿水平有所提高。 

   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 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尘肺病种纳入到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至此,广西已有27个病种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这些重大疾病的最高住院费用报销可达15万元。 

   三是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全力支持全区14个地级市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对试点地区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障补偿的基础上给予进一步保障。 

 

信息报送:社会保障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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