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财政拨款1000亿组建中国能源储备
09.03.2015 13:43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在此次带来的提案中,薛光林提出组建一家国家能源储备总公司的建议。在他的构想中,这家公司应作为国家能源储备实施主体,负责买油、储油、轮换以及日常运作。
来自石油行业的多名政协委员在本届“两会”上都提出了扩充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的建议。近日,财政部在一份报告中称,今年中国将花费1546亿元人民币用于扩大大宗商品库存,增加原油储备也被外界认为是在范围之内。
在经历了2008年的下跌后,近期,国际油价再度回调至历史低位,“充盈国库”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政协委员建议组建能源储备总公司
国家能源储备主要分为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石油储备目前主要靠中石油、中石化还有国家石油储备中心进行,薛光林认为几家分工运作的模式很难统一对国际能源市场的变化做出快速反应,导致目前国家石油储备无论是储备库体系建设还是实际储油规模都远远赶不上市场的变化以及符合国家石油战略储备要求。
他的建议是,从国家财政拨款1000亿美元,立即组建国家能源储备总公司,作为国家能源储备实施主体。
在他的设想中,能源储备总公司一旦成立,可以负责在国际油价低的时候大量买进石油,在国际油价高企并且影响国内经济的时候,在市场上抛售,平抑油价,保障供应安全。
这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中储粮。中储粮总公司通过收购和抛售的方式来稳定市场粮价,不同的是,粮食储备主要是针对国内市场,而能源储备更多地需要和国际油价博弈。
能源“粮食”储备的重要性近年来越来越得到重视。据悉,中国石油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非常大,石油依存度接近60%,天然气达到32%。并且,随着国内能源消费量的增加,这一比例还会不断上升。
薛光林认为,一直以来,中国既没有一个国际性的石油交易所,也没有强大的石油战略储备,在国家的石油生产供应基地或主要供油国出现重大事故,供油减少或中断时,或者在国际油价大幅波动时,就会非常被动。
他在提案中指出,让国家能源储备总公司利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的油库,包括它们炼油厂的油库和社会上的油库进行储存。
但这并不是一个容易的过程。同样的建议,薛光林此前已经和能源局建议过,但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表态。
打破原油进口权垄断
“大规模进口石油唯一构成限制的,不是资金问题,而是现有国家石油储备库的容量问题。因此,有必要创新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的建设和运作思路。”薛光林指出,储备库的构成可以包括租用央企和自建等多个渠道。
在我国,原油进口权一直是处于垄断状态,相应的,央企石油公司也承担着我国石油储备的重要任务,除了战略储备,“三桶油”还持有大量的商业储备。2010年的数据显示,中国当时至少有4950万立方米的商业原油储存能力,其中,中石化拥有近一半,中石油拥有约43%,中海油-中化集团等拥有近7%。
去年11月,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了国家石油储备一期工程的库存量。四个储备基地目前原油储备总量1243万吨,这一数字与国际能源署(IEA)的建议——关于储量应该相当于90天进口量差距较大,尽管IEA的建议主要是针对其成员国。
增加石油储备的现实矛盾是,战略石油储备的当前可用空间可能已接近饱和,但民企的石油仓储能力却没有物尽其用。
不过,随着油气体制改革的推进,油气领域的垄断也正在逐一被打破。
春节前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其中拥有境外油气资源、深加工和先进治污三类企业优先使用。这一利好也被看成是对原油进口权的松绑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充盈国库与抢夺定价权并重
“2008年当时的机会很好,但没有建立好石油储备,现在机会又来了,从长远看来,国家需要3~6个月的石油储备。”薛光林对记者表示。
正在进行的“两会”中,来自能源行业的政协委员通过各种渠道都在呼吁抓紧时间扩大石油储备。全国政协委员许智明表示,扩大海外原油进口,以较低成本扩充我国石油战略储备,眼下是难得并必须实施的战略时机。
许智明建议,石化企业甚至可以在低利率的环境和低廉的运油轮租金的经济环境下,考虑利用储存量高达40万吨~50万吨的超大型运油轮在海上囤积现货,增加在海上的临时储存量。
逢低买进的策略正在全球蔓延。今年1月,据路透社报道,部分石油贸易商预订了超大油轮,用以在海上至少存放2500万桶的原油,等待油价反弹。
这些动作的背后判断是未来交割的石油价格会上升。薛光林对记者分析到,虽然全球经济疲弱,石油需求不振,但一方面因为原油的深水开采成本、页岩油气开采成本、油砂开采成本都在60~65美元/桶,因此,国际油价不大可能长时间处于低迷状态。但他拒绝评论油价走势。
对油价的判断仍然像是一场赌博。在经历了2月份的回升后,北海布伦特油价仍然在每桶60美元上下徘徊。
此外,国际上常用的两大基准油是布伦特原油和WTI原油,在原油贸易中,在北美生产或销往北美的原油都以WTI原油作为基准来作价;从俄罗斯、非洲以及中东销往欧洲的原油则以布伦特原油作为基准来作价;但是,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中国一直处在定价权缺失的状态。比如,大庆出口的原油就是以印度尼西亚的米纳斯原油作为定价基准,而进口的原油也多以布伦特原油为定价基准。
当然,“超级买家”并不打算维持被动的现状太久。去年12月,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其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期货交易,试图参与到亚洲区域原油定价中。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09.03.2015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