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性病仍卖淫 一女子因传播性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09.04.2015 22:12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湖南女子王某几年前就被查出患有艾滋病,没想到仍在钦州卖淫。近日,钦州市钦北区法院一审以传播性病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王某是湖南人,多年前就已来到钦州,平日靠卖淫获利。2012年5月24日,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检测确诊,王某患有艾滋病,并按程序将检验结果告知王某,次日王某签字领取了化验结果。
没想到,王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继续卖淫。去年3月20日和7月9日,王某分别在在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向两名梁姓男子卖淫;同年12月10日,她在小董镇新兴街旧烤烟厂附近一间出租屋内卖淫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因涉嫌传播性病罪,王某于去年12月24日被执行逮捕,后被羁押在钦州市看守所。
今年1月26日,钦州市钦北区检察院向钦北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王某犯传播性病罪。钦北区法院受理后,于2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钦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向他人卖淫,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传播性病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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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5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