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来他人身份证冒充户主提取银行卡内40余万
17.08.2015 13:47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核心提示:80后”男子梁某,偶然从他人处买来孙某的身份证,梁某用孙某的身份证在临桂一家银行办银行卡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梁某:该身份证已办理过一张银行储蓄卡。梁某随即谎称自己是孙某,要求工作人员把储蓄卡注销,并将卡内本息共40余万元全部取出。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日报记者景碧锋 实习生张征 通讯员雷娜)“80后”男子梁某,偶然从他人处买来孙某的身份证,没想到用该身份证提取了孙某户头的40多万元。近日,秀峰法院对这起案子进行了审理。
几年前,梁某从他人处购买了孙某的身份证,一直放在身边。去年7月8日,梁某用孙某的身份证在临桂一家银行办银行卡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梁某:该身份证已办理过一张银行储蓄卡。
梁某随即谎称自己是孙某,要求工作人员把储蓄卡注销,并将卡内本息共40余万元全部取出。
两周后,梁某又在另一家银行,用同样的方法,以孙某的名义注销原卡并重新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新卡,并通过网银将原卡内6040元金额全部转入新卡。随后,梁某用新卡在市内的ATM机上将卡内的6000元分三次取出,全部挥霍掉。
案发后,梁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将盗取的款额全部退还受害人孙某。
法院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从银行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由于梁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其家属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因此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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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2015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