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代表团审议自治区“两院”工作报告

28.01.2016  18:56

  本报南宁讯 (记者张智荣 潘金强)1月27日,出席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我市代表团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我市代表团团长李新元主持审议,副团长农融、肖孟参加审议。

  李勇、叶建辉、黄翔、王革冰、潘汉胜、吴飞等代表踊跃发言。大家认为,自治区“两院”在过去的一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公正司法不松劲,维护民生不懈怠,创造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为平安广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代表们完全赞同这两个报告。

  李勇代表认为,高院报告有三个特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亮点纷呈。全区法院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执行工作、审判质量、信息化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检察院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打击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了显著成绩,很多工作在全国领先。他建议想办法解决法院案多人少问题;建议各级政府加大投入,支持法院购买服务,增加司法辅助人员力量;解决特种车辆紧缺问题。

  叶建辉代表说,高院在审判工作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建议人大将司法改革列入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建议自治区规定司法辅助人员的比例,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和经费来源。

  代表们建议,自治区“两院”要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建设,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维护民生民利,确保履行职责到位。要通过法律进社区、进学校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法律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让群众知法、用法、守法。要进一步简化法律程序,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要加大对医闹、非法买卖土地、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宣传。要加强对侵犯妇女儿童、危害群众合法权益等影响深远的案件的办案力度,有效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重视基层队伍建设,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加关心、关爱基层司法工作者,切实解决案多人少、人员严重流失的问题。

  代表们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 编辑:邓达  作者:张智荣 潘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