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广西受理4579件价格举报 物业收费举报居首
多数小区对汽车进出管理规范
业主遇到困难到物业向工作人员反馈
业主拿着物业缴费清单跟物业公示的费用进行对比核查
按新规定电梯电费不能单独收,物业为何还在收?包含水电费公摊、用水二次加压费在内的近十项公摊费用是否属于乱收费?装修房子时物业要收打墙费,是否合理?……这些物业收费问题你遇到过吗?你是否也是糊里糊涂交费呢?
今年一季度,全区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4579件,其中物业服务价格举报咨询1051件、停车服务收费举报咨询1589件,分别占总件数的23%和35%,在各项价格举报咨询领域中居于首位。物业服务收费投诉量近几年都是居高不下,成为收费矛盾最为突出的行业。
业主这个“东家”和物业服务企业这个“管家”甚至在一些小区逐渐演变成了“冤家”。近日,对于读者投诉的这些问题,南宁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并解读哪些物业收费是合理的,哪些又是违规的。
合理收费
电梯电费单独收是否合理?
市民吴先生家住瑞和家园小区,物业的收费项目中没有电梯维护费,却有电梯电费公摊项目,每个月的数额不一定,他家今年5月份的电梯电费5.6元,他对此很疑惑:不是规定不让单独收电梯电费吗?为什么物业企业还在收?
[回应]:
根据《南宁市住宅社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物业企业可以收取电梯维护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可向安装有电梯设施住宅楼的业主收取电梯维护费,用于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以及电梯运行耗电费用的支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单独再收取电梯电费。
《细则》虽然规定了只能收电梯维护费,不能再单独收电梯电费,但是由于与《细则》配套的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的过程中(仅停车收费标准于2014年12月1日出台实施),为此,目前仍按2009年出台的《关于印发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和2013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两个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带电梯住宅物业服务费,包含物业公司对电梯的日常维护费(日常检查及小修)、专业维保商的维保费、电梯的年检费。电梯电费按实际发生额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