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案件287件
南宁市环保局、邕宁区环保局对那楼镇屯良村那棉垃圾填埋点开展联合检查
(南宁市环保局供图)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工作进展情况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截至8月11日,南宁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306件,累计办结287件,办结率为93.79%,按时办结率100%;共问责21人,其中约谈13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3人。
查处:接办306件累计办结287件
据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曾鸣介绍,截至8月11日,南宁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306件,累计办结287件,办结率为93.79%,按时办结率100%,办结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在已办的287件群众举报信访案件中责令立即改正139件,限期整改126件,停产整改46件,立案处罚46件,查封扣押3件,关停取缔3件,公安立案侦查4人,约谈企业24件,拟处罚金额290多万元。
从行政区域来看,涉及青秀区43件、良庆区39件、武鸣区34件、西乡塘区37件、兴宁区29件、经开区15件、江南区13件、横县12件、高新区12件、邕宁区10件、隆安县8件、宾阳县6件、马山县4件、上林县1件,市本级的环保局、城管局、城乡建委、国土局等部门43件,东盟经开区、青秀山风景区无投诉。
从领域来看,涉及工业企业(含医院门诊)类79件,占25.81%;涉及烧烤油烟噪声、垃圾处理焚烧异味、餐饮油烟噪声、生活污水直排、建筑施工噪声、非规模化养殖污染等社会生活、城乡管理、涉农污染影响类227件,占74.19%。主要问题集中在社会生活、城乡管理、涉农污染影响方面。
问责:有21人被约谈通报批评等
截至目前,共问责21人(约谈13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3人,其中武鸣区3人、青秀区5人、良庆区4人、横县2人、邕宁区1人、马山县6人),通报批评2个部门(武鸣区环保局、武鸣区文新广局),责令做出书面检查1个部门(马山县环保局),约谈2个县区政府(横县、良庆区)。
其中,马山县纪委对马山县和发强纸业公司偷排废水案相关工作人员执法监察不彻底、不到位问题,迅速启动问责机制,责令马山县环保局做出深刻书面检查,诫勉谈话1人,约谈2人,批评教育3人。
成效:南宁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曾鸣表示,南宁市以查处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为契机,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整治行动,对重点环境问题、重点监管对象、重点风险源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改。在努力提高案件办结率的同时,综合考虑、着眼长远,建立处理环境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环保工作迈向新台阶。
7月28日,市环保委印发《关于要求进一步全面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大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现有设施和企业项目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健全台账;对于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规定的现有设施和企业项目,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此外,持续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大明山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重点工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7月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5.3%,较去年同期上升8.5个百分点,其中市区PM10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6.4%;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8.2%。境内主要流域监测的6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