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把定价权更多交给市场
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市民关注的一大焦点。2017年5月1日,南宁市正式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改革,市辖区范围内31家城市公立医院参与。今后,南宁市将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在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围绕国家、自治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落实自治区价格等有关部门医药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理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有利于分级诊疗的价格体系。
今年,南宁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有不少“大动作”——我市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落实按病种收付费政策,加强对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政策的价格监督;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在充分考虑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居民结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签约服务收付费标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价格管理。
公共博物馆等逐步实行免费开放
南宁市将分类推进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政府定价管理将严格限定在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门票和交通客运服务项目。”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等逐步实行免费开放;引导督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旅游景区规范价格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
与此同时,南宁市还将探索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相融合的价格管理行为,鼓励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在基本满足大众普通交通客运服务消费的基础上,增设满足特殊消费群体和不同年龄层次游客休闲游乐需求的自主选择客运服务项目,并试行市场调节价,提升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品质,增强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创新公共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
创新公共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也是南宁市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的一大亮点。
例如,在用水方面,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适时降低南宁市居民用水阶梯水量定额标准。在教育方面,分类完善各阶段教育收费管理。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养老、殡葬等公益性服务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程,实行分类管理等。
此外,我市还将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值得一提的是,南宁市将研究制定适合城市发展的多层次、差别化公交票价政策以及公交换乘优惠政策,发挥价格政策鼓励和引导公交出行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优化公共道路资源利用;同时运用价格政策,逐步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的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
建立价格失信者“黑名单”制度
《实施方案》的出台,体现了南宁市将定价权更多交给市场,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的价格机制,推动我市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决心。
价格“放开”不等于“不管”。《实施方案》提出了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要充分利用全国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建立节假日价格举报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值班处置办法;进一步优化价格举报办理流程,规范办理行为,及时响应诉求。
目前,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已逐步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中发挥重要作用。市物价局负责人透露,从2018年1月1日至31日,我市12358价格举报监管平台共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投诉620件(含网络渠道42件,来访1件,来电577件),反映集中的问题主要有停车收费、物业管理、商品零售等。
另外,南宁市还将构建全市价格信用体系,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工商、税务、物价与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定期评定和发布经营者的价格信用等级,建立价格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将价格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广西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数据库统筹管理,为金融机构信贷决策提供参考,对失信行为予以联合惩戒,对守信者予以联合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