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仿真枪多次抢劫 多家珠宝店酒店损失40余万

28.01.2015  10:14

  “为了还债和买其他物品。”阿标(化名)交代,因为迷上赌博导致经济窘迫,他先后5次手持仿真手枪或刀具在贵港市、宾阳县及南宁市中心抢劫多家珠宝店、酒店及宾馆。从2011年至2014年间,他用该种危险方式抢劫到的金项链、现金、戒指价值达40余万元。27日上午,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抢劫罪案,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对阿标提起公诉。

  为还赌债走上犯罪道路

  因为迷上赌博,导致经济窘迫,阿标萌生了抢劫珠宝店的念头,他买来了抢劫用的刀具和仿真枪。2011年8月21日13时许,他戴上口罩、墨镜,手持仿真枪、铁锤进入贵港市港北区一珠宝店内,使用仿真枪威胁店内工作人员,打碎柜台玻璃,抢走17条男式黄金项链和一个女式戒指。后经清点,该珠宝店总共被抢598.59克黄金,损失268168元。之后,阿标逃至澳门,将抢劫来的黄金项链以300元每克出售,共获得15万元。

  2014年1月底、2月11日,阿标先后进入宾阳县一酒店及一宾馆,使用仿真手枪及刀具威胁工作人员,用刀撬开酒店前台抽屉,共抢劫到酒店营业款9000多元钱及10包香烟,所抢得的钱均用于偿还赌债。

  同年2月22日,他又将目标转到了南宁市中心一酒店,用同样的方法,抢走前台抽屉里的营业款4900元。

  在酒店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这之后,阿标并没有收手,2014年3月8日,他进入南宁市中心一珠宝店后,使用刀具威胁店内工作人员,打碎摆放黄金首饰柜台的玻璃,抢走29条黄金手链(重869.55克)。3月9日、12日、13日,另一名被告人阿武(化名)在宾阳县某金银加工店以每克245元的价格,总价13.7万从阿标处收购涉案的黄金饰品。之后,阿武将该黄金饰品溶成3块金条出售给他人,其中重210克和320克的两块金条以253元每克的价格出售给一名福建籍老板。

  2014年3月15日,公安机关在南宁市中心一酒店内将阿标抓获,当场查获黄金手链一条,重52.86克(系抢劫南宁市中心一珠宝店所得)。经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涉案手链于案发日价值15858元。

  公诉机关指控构成抢劫罪

  在昨日的庭审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阿标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且多次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被告人阿武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对此,阿武的辩护人认为,主观上,阿武没有犯罪故意,犯罪情节轻微,是对法律的不知情。客观上,阿武没有带来社会危害性,收购的价格也正常。此外,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因此,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公诉人认为,鉴于阿标如实供述,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认罪态度好,建议对被告人阿标判处有期徒刑12至13年,并处罚金,被告人阿武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

  合议庭将根据查明犯罪事实,充分考虑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及两名被告人的辩解和陈述意见,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记者 韦薇 通讯员 劳秋艳)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