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局着力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 服务供给侧改革

14.02.2016  09:39

广西地税局注重用好税收政策工具箱,用足税收优惠政策,释放改革和政策红利,为企业发展减负松绑,着力服务供给侧改革。

松绑方面,一是推进税制改革。全面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区有18家煤炭企业享受了改革红利。2015年度全区销售原煤330.61万吨,同比增加6.14万吨,销售收入82332万元,同比增加7352万元,资源税收入为1976万元,实行从价计征改革后税费负担率为1.83%,比改革前资源税费负担率下降43.1%。以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例,2015年该公司原煤销售21.37万吨,原煤销售收入3457.75万元,按改革前税费标准计算应缴纳煤炭资源税64.13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34.55万元,合计98.68万元;改革后实际缴纳煤炭资源税86.43万元、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0元,同比减少12.25万元,税费负担下降比较明显。二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比全国提前了1个月,并在全国税务系统实现了率先实施改革、率先开发使用“三证合一”数据软件、率先解决金税三期系统支持问题、率先实现国地税户籍数据共享“四个率先”。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仅保留7项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取消;59项“核准类”事项全部实现即时办结;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行“先办后审、审管分离、办管分离”试点。四是深化征管改革。及时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全面实施《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大力深化国地税合作,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初步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提升了纳税人获得感。

减负方面,一是2015年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款53.37亿元,约占同期组织财政收入968.8亿元的5.51%,为纳税人充分释放了政策红利。其中:在改善民生方面依法减免税款25.97亿元,通过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改善民生,促进群众后顾之忧解决,推动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等新消费增长;在鼓励高新技术、推动转型升级、支持文化教育体育发展、节能环保等方面依法减免税款0.96亿元,通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端产品供给增加。二是继续执行免收发票工本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政策,2015共免收纳税人发票工本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3500多万元,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减少经营成本,为各类企业等商事主体增加社会供给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陈超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