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长会侧记|"三色信号灯"为开年检察路指明方向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刚刚结束,全国检察长会议紧接着召开,这有利于从政法工作全局的高度来研究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问题,使思路和眼界更加开阔。”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定达如此表示。
1月23日至24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这是在“十三五”良好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具有特殊意义的会议。
回望过去的一年,对于全国检察机关而言极不平凡。从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到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从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巨贪”,到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从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职务犯罪,到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健全检察环节纠正冤错案机制……一年来,在党中央总揽全局、运筹帷幄下,全国检察机关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紧锣密鼓地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征程上,留下了一串串坚实有力的足迹,展示了新的气象。
2016年刚刚到来之际,展望令人期待的愿景,参加全国检察长会议的代表们畅所欲言。代表们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孟建柱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指明了方向,曹建明检察长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于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做好“十三五”时期开局之年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代表们在分组讨论时表示,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中,多处体现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的新思路新举措,特别是三方面内容印象深刻,如“三色信号灯”,为开年检察工作之路指明了方向。
绿灯:坚决惩治经济领域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道路交通中,绿灯代表一路畅通,将行驶进行到底。而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的犯罪,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经济在法治轨道内稳步前进,也是检察机关一以贯之推进的工作。
“尤其在经济新常态下,检察机关应该认真分析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担当起经济发展安全保障的责任。”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建议,新常态下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活力。
新年伊始,最高检与全国工商联召开的座谈会,引发与会代表们的热烈讨论。代表们普遍认为,检察机关就如何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听取非公经济界人士的意见建议,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指出,要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经济发展新常态,如何履行职能服务经济建设,就要用理念指引我们,”据吴鹏飞介绍,去年以来,山东检察机关陆续出台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小微企业的意见,坚决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真正使服务经济发展的有关法律文件要求落地生根。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表示,该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以“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发展、促进廉洁”为主题的“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为全省重大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在省工商联专门设立检察室,对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帮助其整章建制,规范资金管理,调处矛盾纠纷,通过这些措施,提醒、引导、帮助企业家知法、守法,依法依规办事,力争使其创业不闯灯,干事不出事,流汗不流泪,吃苦不吃亏,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的普遍欢迎。”
黄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务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黄灯,在信号灯里带有提醒之意,表示要全面观察、审慎考虑,以为今后更加稳步地前进。在司法改革已经到了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尤其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统筹考虑,科学做好顶层设计,稳步推动改革。
在讨论时,代表们认为,推进检察改革的确要跟踪掌握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表示,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要紧紧扭住问题导向不放松,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在地方改革试点中有创新的经验做法,薛江武建议将其固定下来,适当时候可向其他省份地区推广,以资借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新军认为,一些重大改革举措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一些重要改革项目,既要稳步,又要积极,更要提高质量,要统一规划协调好。注重制度设计,依法推进,要像抓案件质量一样,抓好改革任务落实。
河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说,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目标已经明确,我们要积极面对,要有持续作战的思想准备,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通过改革推动工作、促进创新,把改革的成果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记者注意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细致处着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与会代表已经从报告中明确找到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方向和答案。
红灯:从严治检,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
红灯,代表禁行,意味着这条红线不可触碰和逾越。在这次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明确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
“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是摆在每一名检察人员面前的根本问题。搞不清楚,就很容易犯错误。只有人民群众充分相信和依赖司法,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真正提高,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才具有牢不可破的根基。对此,代表们有着普遍共识。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培中坦陈,队伍可靠了、廉洁了,司法才能公平公正。用权的人进了笼子,是因为权力出了笼子。要在检察人员中间进一步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使规范司法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讲建议实事求是,谈问题中肯深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永胜面对问题,毫不避短。“我们对违犯纪律条令的行为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去年对查实的个别违纪干警进行了严肃处理,从严从实开展教育,让全区检察机关自上而下提高方向意识,从严治检的观念进一步增强。”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认为,司法队伍中问题的存在,主要与自身信念、责任、纪律、能力和作风有直接关系。“规范司法行为要从‘要我们规范’到‘我们要规范’的高度自觉,敢于动真碰硬,在数字上见分晓,在较真上下功夫。以过硬的队伍建设维护好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事不经过不知难”。许多与会代表无不感叹近些年来建设一支司法为民、公正廉洁检察队伍的局面来之不易,渴望从新年伊始继续汲取奋进力量,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窗外寒风料峭,冬意正浓。屋里字字珠玑,句句真言。适应新常态要有新状态,引领新常态要有新作为。一切难题,只有在实干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按照曹建明检察长提出的六个方面重点工作,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