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召开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
11月11日,自治区体育局召开座谈会,组织机关全体中层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容小宁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张冬梅副局长对《意见》条款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陈立基副局长、李玉仙组长以及容代生副巡视员分别进行了学习发言。
容小宁局长指出,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意见》有四个特点:一是立意高,《意见》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并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体现了国家对民生的关怀;二是规格高,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而此次《意见》直接由国务院出台,从国家层面为体育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含金量高,《意见》提出了3项发展目标、6项主要任务和6项政策措施,为体育产业发展指明了具体的方向;四是要求高,《意见》共提出了22项重点任务,其中有9条需要体育部门牵头,有12项需要体育部门参与完成,并指出了时间完成进度。
最后,容小宁局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四篇文章”:一是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二是增强我区体育产业发展创新力,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与创造力,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三是做大体育产业市场主体实力,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四是着力打好我区民族牌、边境牌、东盟牌、山水牌,进一步提升品牌魅力并结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充分利用好我区区位优势,突出特色,发展体育产业。他还指出,我们一定要不辱使命、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强化大局、责任意识,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多措并举,创新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谋划和落实好各项决策部署,推动我区体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