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检察院召开促进公共执法座谈会 检察官与律师面对面
广西检察网11月1日讯(通讯员唐群丽)11月6日,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检察长彭武林参加了会议。同时还邀请了政法委、司法局领导和4名律师代表参加此座谈会。
座谈会上,律师、检察官从各自的执业角度就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律师如何依法执业进行了沟通、交流,双方认为检察官与律师的职能,从本质和目标上讲是一致的,都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由于工作角度的不同,各自履行着不同角色。首先,4名律师先后发言,就自己在执业过程中的真实经历,向各位检察官提出建议。他们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树立信赖律师的观念,努力构建和谐的司法环境;检察机关应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借助信息化建设平台,为律师的案件查询、电子阅卷等执业行为提供便利。接着,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分别发言表示,检察人员会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切实解决好律师执业中的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积极采纳律师们的意见,保障律师们在刑事诉讼中的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收集、调取证据等权利,同时会切实履行对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监督职责,最大限度保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彭武林在讲话时指出,检察机关应当有一种共识,即检察官和律师同样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彭武林表示,桂林市临桂区检察机关将继续从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入手,着力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大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平台等四个平台,切实保障包括律师在内的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据了解,桂林市临桂区检察机关注重对律师执业的保障,并出台一系列措施。如设置了专门阅卷室,配备阅卷台、复印机等设备,积极推行电子卷宗建设,通过扫描形成电子卷宗,为律师电子阅卷提供便利,并同时可应要求向律师提供刻录的光盘,方便律师执业,保障律师权利。
(作者单位: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