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食药监局积极开展保健食品、 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保健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从4月10日起,县食药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5天的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主要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风险排查、宣传教育、集中检查、打击查处,全面排查辖区内保健食品流通环节、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有效解决经营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摸底。执法人员重点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专卖店、日用品经营店等(除药店外)以及美容美发院、洗浴中心、酒店、化妆品经营店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证》《化妆品经营备案登记证》。
二是严查进货来源,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和进货查验等情况,是否如实记录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人以及进货时间,并保留相关票据;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药物等不合格保健食品和盗用、冒用保健食品标识文号、扰乱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打击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违规宣称特殊用途和功效以及擅自配置、注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化妆品适等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其依法经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普及保健食品与化妆品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冒充药品、夸大宣传等造成的严重危害,有效地提高了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并组织业主签订经营承诺书,督促企业依法诚实守信经营,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执法车辆30车次,共检查美容院57家次,美发场所6家次,以会销方式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经营店(专卖店)20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2份。(宾阳县食药监局 卢萧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