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治疗功能

21.01.2016  20:01
    1月20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出2016年第1号消费警示,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夸大保健食品宣传,且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违者将受法律制裁。   据介绍,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现象,部分商家利用以关爱老年人健康为主题举办“养生讲座”、以与老年人交朋友的方式上门服务推销产品、社区设点促销、广场散发宣传册等形式宣传推销保健食品,夸大其词地宣称有“高科技”“祖传秘方”“改善三高”等功能和功效,并使用绝对化用语、字眼吸引老年人的眼球,迎合老年人的心理需求,进行违法销售。   近年来,南宁市12315不断接到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上当受骗的咨询、投诉和举报,来电来访中95%是老年人的家属,8%是热心群众举报,仅有2%的老年人是自发意识到上当受骗后向12315投诉。   对此,南宁市12315对保健食品经营者发出警示: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得含有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等内容。违者,工商部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