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公示南宁育才学校旧址等8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公告

20.11.2015  16:08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自治区文化厅部署开展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申报工作。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自治区文化厅经征求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旅游发展委员会等部门的同意,现将南宁育才学校旧址等8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11月20日始至11月26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5年11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文化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广西文化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联系地址:南宁市思贤路38号

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5626764


附件: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