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出台法规保护古树名木 四类情形才可以移植

08.12.2016  10:03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古树名木不可随意移植,日常维护管理要有责任人,那么,保护经费将从何而来?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 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已进入审议阶段。此次对古树名木拟出台法规保护,不仅是保护广西古树名木的丰富资源,还是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另一个重要手段。该条例草案就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管护责任人、移植申请等做出规定,从严保护这些珍贵自然遗产。

  保护古树名木“”从何而来?拟列入本级预算

  古树名木的资源普查、建档挂牌、病虫害预防、日常养护等各项工作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理和财力,要做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经费的落实是重要环节。

  由于目前经费的短缺,严重制约了保护工作的开展,条例草案规定应当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用于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认定、养护、抢救、科研等工作。为扩大保护经费来源,条例草案鼓励个人和单位以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

  同时,拟定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费用由政府承担。

  日常维护谁来管?拟定养护责任人看护

  古树名木的保护关键还在于日常养护,当前养护责任单位和个人不明确,出现了不少古树名木无人管理的状态。

  条例草案制定了养护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如日常照料的松土、浇水之外,还要进行经常性的看护、观察和监测,发现病虫害要及时报告。

  养护责任人不尽职怎么办?条例草案拟规定了古树名木主管部门与养护责任人需签订养护协议,主管部门要负责给养护责任人进行养护技术规范培训和指导,提供无偿的技术服务。

  古树名木能不能移植?不能,但有四种情形除外

  古树名木的生长长期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中,与所处环境形成密不分的生态关系,随意移植容易导致其衰弱甚至死亡。当前,农村的古树名木进城现象较为普遍,为了对古树名木移植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条例草案明确禁止移植古树名木。

  但如果是因为原有生长环境已不适应树木继续生长,可能导致古树名木死亡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工程或者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法避让的;有科学研究需要的;威胁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情况下,这类古树名木可申请移植。

  同时,对移植古树名木设定了行政许可,范围扩大至所有古树名木;对已经移植及后期养护责任做出明确规定,例如由具备专业资质绿化作业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和地点实施移植,树种未来5年后的养护则是由造林、绿化养护单位负责。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