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中国—东盟信息港招商政策课题研究编制单位的公告

01.12.2015  18:44

  为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招商引资工作,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国-东盟信息港招商政策课题研究》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投资促进局

   二、课题研究内容

  在中国-东盟信息港三年规划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对入驻东盟信息港企业的招商引资政策特别是信息化产业政策进行总体研究。主要侧重以下内容研究:

  (一)中国东盟信息港招商目标及定位:结合东盟信息港的发展规划,研究确定享受东盟信息港招商政策的目标产业、行业、和重点项目。

  (二)重点行业招商政策规划:针对互联网、软件技术、电子商务、信息化设备制造等泛信息化企业,对其企业特点、企业需求、企业发展模式进行研究,制定相对应的对引进项目和企业在财税、办公场地、企业发展、技术创新、人才科技等方面支持政策。

  (三)金融支持政策:在南宁市已有的产业基金政策基础上,研究种子基金、产业化基金、研发扶持基金的设立于管理办法,同时研究如何与银行以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为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四)其他保障措施:对来基地落地的信息化企业的保障措施进行研究,对各种报收费标准进行规划。明确外来信息化企业员工在户籍、子女入学、就业方面的保障措施。对优秀信息化业主的政治待遇和社会荣誉保障等进行规划。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规划编制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年承担过课题研究工作。

  (三)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课题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投资促进局,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投资促进局网站首页(http://www.nnipn.gov.cn/),从《关于公开选聘中国-东盟信息港招商政策课题研究编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于2015年12月10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达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编制研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投资促进局网站上发布。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中选研究单位在2015年12月25日前与南宁市投资促进局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二)课题编制单位应于2016年3月19日前完成评审稿并提交南宁市投资促进局组织评审。

  (三)课题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议审查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2016年4月1日前向南宁市投资促进局提交最终成果。

  (四)课题编制期间,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编制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南宁市投资促进局根据课题编制研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课题编制研究单位。

  (一)经费控制在25万元人民币以内,包括编制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以及评审费,总费用由编制单位根据研究的需要提出报价,并通过竞标会议予以确定。

  (二)签订合作协议书后, 15天内预拨一半经费。课题研究完成后,经评审合格,30天内拨付余款;经评审不合格且修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影响上报的,不再拨付余款。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84号南宁市投资促进局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黄为谦

  电话(传真):0771-584982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中国—东盟信息港招商政策课题研究编制申请书.doc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