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借手机玩游戏 男子被“玩”走六万多元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静 通讯员 陈桂英)短短两个月,黄某的银行账户就莫名其妙少了6.7万元。他百思不得其解,一查询才得知,这6.7万元竟大多被用于购买Q币,而买家就是同村的两名男孩。于是,黄某一纸诉状,将两名男孩以及其家长诉至隆安县法院。
最近,家住隆安县某村的黄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去银行办理业务时,被告知银行卡里的6.7万元没了。钱去了哪里?一开始,他以为是银行搞错了,结果查询得知,这些钱大多数被用于购买Q币。
作为一名成年人,黄某很肯定不是自己所为,因为他并不玩游戏。那会是谁呢?黄某一番思考后,想到了同村的一名“熊孩子”。“熊孩子”名叫鹏鹏,今年12岁,读小学6年级。平日里,鹏鹏常常向黄某借手机玩耍。黄某由此推断,此事肯定与鹏鹏有关,他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鹏鹏承认了盗刷银行卡的事实。他称,这些Q币并非自己一个人挥霍使用,有时候,他也会帮同村15岁男孩童童购买。对此,童童予以承认。
原来,今年2月4日,鹏鹏到村里的小卖部买东西时,遇到了黄某。他像往常一样向黄某借手机玩游戏,但被拒绝了,因为黄某正用手机进行汇款操作。鹏鹏借此机会,记住了黄某的银行卡秘密。
2月15日,鹏鹏又一次向黄某借手机玩。这一次,鹏鹏通过手机捆绑的银行卡,刷卡205.17元购买了200余个Q币。随后,鹏鹏删除了银行相关信息。鹏鹏第一次盗刷得逞后,将此事告诉了好朋友童童,童童当即请鹏鹏帮忙购买Q币。
就这样,童童、鹏鹏两人通过手机银行客户端,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盗刷黄某的银行卡116次,金额达6.7万元。这些钱中,除了1.8万元用于购物吃喝外,其余均用于充值Q币玩游戏。其中,4月3日当天,盗刷购买Q币的数额最大,达到了1.6188万元。
案发后,公安民警追回赃款6900元,童童的父母赔偿了黄某1.7万元。6月20日,黄某一纸诉状,将鹏鹏、童童及其父母诉至隆安县法院。在扣除公安民警追回的赃款以及童童父母的赔偿数额外,黄某要求:两名孩子及其父母赔偿4.4万元,并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法院已受理了黄某的立案申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因涉及未成年人,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以案说法]
由于鹏鹏、童童两人均未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故公安机关只能撤销案件,由黄某自行到法院起诉,向两名孩子的家长追讨民事赔偿。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