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7.06.2015  13:01
      进入主汛期以来,我区强对流天气不断,局地极端强降雨时有发生,降雨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造成了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据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今年我区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概率增加,局部地方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可能性较大,中小流域、局部性洪灾难以避免,较大流域大洪水和遭遇台风袭击可能性也存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形势十分严峻。为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6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进一步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主管和分管领导干部要深入工作一线,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排除隐患。要再次检查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情况,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各项措施,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各地要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旅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努力形成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强大合力,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进一步加强监测,及时预报预警。要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沟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按照职责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和研判,及时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及时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群众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各地要再次检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保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到岗到位,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山区农村建房切坡集中段、城镇切坡段、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和旅游景区高陡岩体等重点地段,特别是中小学校区、旅游景点、医院等人员聚集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巡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三、进一步强化巡查,及时避险。在汛期,凡气象部门预报有强降雨的区域,各地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要进一步组织力量加强巡查、排查、复查,对可能因强降雨引发点多面广的地质灾害地区要重点排查,确保防御有目标、预警有重点、措施有对象。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极端降雨情况,要立即将采取的应急处置意见报告当地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灾避险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持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持续不断地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的宣传力度,尤其对留守老人、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旅游景区职工等广泛普及地质灾害临灾避险知识和技能,切实提升广大群众防灾减灾、临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各地要按计划抓好今年应急演练工作,使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熟悉撤离信号、路线和避险场所。
      五、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加强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工作制度,在强降雨期间要实行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了解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当地发布暴雨或地质灾害黄色以上(含黄色)预警信息后,值班人员要及时通过电话等与预报区的地质灾害高易发村屯和重大隐患点的监测人联系,跟踪了解雨情,一旦出现重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全面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科学评估,准确研判,做好灾情、险情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地方划定危险区,撤离人员,避免人民群众和抢险救灾人员二次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