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儿子非亲生 精神损害赔偿获支持

10.10.2016  03:39

广西新闻网 10月9日讯(通讯员  陈志成)因丈夫发现孩子并非自己亲生,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诉讼过程中丈夫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日前,合山法院通过调解方式了解了此案。

2013年原告甲与被告乙经朋友介绍认识恋爱,于同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男孩。但陈某一直怀疑该孩子并非其亲生,并私下通过某鉴定机构作了DNA技术鉴定,结果显示改名孩子确实非其亲生,夫妻双方因为此事多次发生争吵,原告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当我看到结果那一刻,觉得很受伤,养育这么久了才知道其并非我自己亲生的。”乙悲伤的向主办人陈述了自己当下的心情,其认为甲某违反了夫妻的忠诚义务给其造成了精神上的创伤,应该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要求甲某赔偿10万元。

主办人认为甲某违反了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给乙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存在过错应予赔偿,但综合甲某经济能力,乙某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了。经过主办人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即双方均同意离婚,孩子由乙某抚养,乙某赔偿甲某6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此后各方再无瓜葛。

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忠实,幸福的婚姻并非简单的一证约束,还需要彼此用心经营,相互履行忠诚义务。

【 编辑:廖志荣  作者:陈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