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是23元护士4次"疏忽"写成370元 家属要16倍赔
医嘱是23元 护士4次“疏忽”写成370元
患者家属要求以多收金额16倍赔偿,院方称无法接受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邓晓衡 文/图
化疗用的深静脉穿刺置管术,医生开出的医嘱显示为23元/次,护士却手写开单要求患者交费370元。南宁市赵先生的妻子4次住院化疗,都被如此“多收费”。近日,赵先生就此向医院索赔,要求医院按照实收费用除以应收费用所得的倍数,即16倍赔偿多收费用,但遭院方拒绝
发现
护士不按医嘱开单还拒绝更正
赵先生的妻子因病在自治区人民医院肿瘤科住院治疗。5月7日,赵先生交费时,医院收费处工作人员发现,“置管术”一项有两个价格:医生的医嘱写的是“深静脉穿刺置管术,23元/次”,但护士另开了一张“深静脉穿刺置管术”收费单,收费370元。
赵先生于是致电主治医生曹医生,曹医生肯定地说“是23元”;随后,赵先生接到了开单护士的电话,表示单子写错了,让他回肿瘤科修改。赵先生回到肿瘤科,曹医生打开电脑,再次证实电子医嘱为“深静脉穿刺置管术,23元/次”,在现场的护士也看到了。
但让赵先生意外的是,开单护士把手写的收费单拿回去后,并没有更改370元的收费金额,而是在收费项目名称“深静脉穿刺置管术”前,加了“经皮选择性”五个字。
赵先生了解到,经皮选择性深静脉穿刺置管术可留置使用一年,以降低反复穿刺对患者血管的损伤,收费370元;而深静脉穿刺置管术,留置时间比前者短,每次置入为23元。赵先生认为,护士这样改违背医嘱,因此他拒绝交费。
质疑
开错单为“习惯性思维”导致?
记者从该院了解到,置管术属于手术费,原来是由麻醉医师开单,现在护士也有开单权。但在有医生医嘱的情况下,护士得知自己写错了金额后,为何仍要赵先生按370元交费呢?
赵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护士开的收费单上,签有曹医生的名字,字迹却与曹医生此前的签名不同。此前妻子3次入院,护士都手写一张置管术的收费单,不同的护士经手,但每次都是收370元,难道这项收费“一直写错”?
5月15日,该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查实,因该院肿瘤科使用23元/次置管术的患者只有一两名,其余患者多是采用370元/次的经皮选择性置管术,护士“习惯性思维”疏忽,写错了赵先生收费单的金额。
对此,医院向赵先生道歉,并希望他能给医护人员一个改正的机会。目前医院已要求该科室进行整改,对工作不细致的护士、科室护士长都做了处罚。同时,医院的审计和财务部门也到相关科室,对有使用置管术的收费项目进行了调查。
说法
以多收倍数索赔无法律依据
对院方的处理意见,赵先生并不认同护士开错单是“疏忽所致“,并提出医护人员不严格执行医嘱,给他和家人造成伤害,应该予以补偿。
“如果查清了,我要求医院按照多收费用乘以多收倍数赔偿。”赵先生说,370元减去23元是347元,4次置管术一共被多收1388元,370元是23元的16倍,因此院方应赔偿22208元。对此,医院表示无法接受。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丰铭认为,赵先生的16倍索赔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治疗费用也不适用于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中“双倍赔偿”范围。院方多收费用为不当得利,只能要求医院如数退还。不过,值得提醒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达到一定金额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我国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起点为2000元,患者若发现如此行为,可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读者凌先生 稿酬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