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召开实施CEPA先行先试工作部署及培训会
2015年11月,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澳门CEPA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CEPA新协议》”),并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我区在19项具体开放措施上取得优先地位,成为全国继广东之后实施CEPA先行先试政策的两个省区。
为帮助我区相关单位和商务管理部门了解和掌握CEPA,率先用好用足政策,加快广西开放发展特别是对港澳开放合作,2016年2月22日-23日,广西推动CEPA先行先试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南宁召开实施CEPA先行先试工作部署及培训会。
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参加会议并讲话。张副主席在讲话中阐述CEPA先行先试对广西扩大开放的重要意义,总结广西推动CEPA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做法;他要求,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紧抓机遇,深化改革,全力推动CEPA服务贸易协议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抓紧推进改革,建立健全配套措施。二是聚焦项目和园区建设,加快桂港澳利益融合。三是充分利用好CEPA先行先试地位,放大开放发展效果。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商务部台港澳司孙彤司长介绍《CEPA新协议》及有关工作安排。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主任邓家禧、广东省港澳办林依琳副处长分别介绍香港服务业发展现状及桂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合作前景以及广东推进CEPA先行先试工作经验。自治区商务厅厅长王乃学主持培训及工作动员会。
培训期间,还召开创建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座谈会,自治区商务厅、住建厅、交通厅、旅发委、金融办、财政厅、司法厅、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广西贸促会以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钦州保税港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出口加工区代表分别就贯彻落实CEPA,创建桂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进行座谈交流。
商务厅黄焕升巡视员、副厅长全程参加并主持工作交流,马继宪副厅长、谭秀洪副厅长和全厅相关同志参与学习。广西推动CEPA先行先试联席会议57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14个市分管领导及商务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业园区代表共200多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