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丁当镇“五项”措施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基层廉政工作

18.12.2014  11:55

  2014年以来,隆安县丁当镇通过“五项”措施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全面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强化党委组织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该镇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委委员全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具体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同领域,落实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分别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委员分别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支部狠抓落实的一级抓一级、主体责任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促进工作责任落实。在建立定期研究、督查、报告、述职、教育等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月例会制度,将参会范围由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扩大到全体党委委员、各村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通过点名、点题汇报发言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一步向党委委员和包村领导、支部书记、村纪检委员传递,强化主体责任理念,在谋划农村各项工作中部署、推进、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的落实。

  三是强化领导包村,促进村级支部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党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一个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明确具体帮扶职责和任务,加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

  四是抓典型示范活动,促典型示范点工作落实。全镇围绕土地流转、特色养殖等产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以华岳村、英敏村为典型示范村,抓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党员廉政创业活动,深化党员廉政承诺服务和设岗定责活动,争创村党支部廉政先锋队、党员廉政先锋岗,积极搭建有效载体和平台,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作用,采取党员致富、能人牵头、吸引农户积极参与的办法,建立党创业示范基地。

  五是抓绩效考核,落实主体责任促成效。镇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初与各村签订了各项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项分解量化,分类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有效地增强了各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过强化上述“五项”措施,为全镇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提供了保障,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提高,社会效果好,2014年全镇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