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曹建明参加四川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时表示
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部署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正义网北京3月7日电(简闻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他在发言中表示,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更好地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根本性作用。
曹建明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是保持宪法根本性、权威性、时代性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一条基本规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特别是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宪法更加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方位,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根本性作用。
曹建明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及时启动宪法修改工作,顺应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共同愿望,是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英明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这次宪法修改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和坚强意志,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具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实践基础、法理基础和群众基础。
曹建明强调,修改后的宪法颁布后,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深刻学习领会这次修改宪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刻学习领会宪法各项修改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