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举办全区档案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04.06.2018 10:32
本文来源: 档案局
区直、中直驻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人员专业水平和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第一批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525号),定于2017年7月下旬在南宁市举办全区档案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档案法制工作及职业道德养成、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建设、最新《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解读、《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解读、精品档案无缝焊接修复技术、大数据时代数字档案室建设等内容。
二、培训形式
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现场参观等。
三、培训对象
区直、中直驻桂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二层机构)在职在岗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单位、名额见附件2,学员须是本系统邕外单位在职在岗档案人员)。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8日
(二)培训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业务技术楼四楼学术报告厅。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7年7月24日全天
报到地点:南宁市万锦大酒店(南宁市星湖路27号,总台电话0771—5818333)
五、培训费用
培训班免收培训费,食宿费由自治区档案局统一安排,来往交通费自理。
六、报名方式
各单位确定培训人员后,请务必于2017年7月20日前登陆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xce.net/gwpx)【点击“岗位培训”→“学习报名”,选择相应班次进入报名系统】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传真:0771-5879425)。
七、考核发证
(一)请培训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个人小结材料,于培训班结束前提交。
(二)培训课程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岗位培训项目结业证书。培训学习情况记入广西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继续教育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评聘的依据。
八、联系人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法规科教处
冯 华 0771-5852783 13978641196
朱耿雨 0771-5086433 13367717725
刘林森 0771-5086435 18319055544
附件(点击下载): 1.全区档案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班课程安排表、2.区直、中直驻桂机关、企事业单位名额分配表、3.全区档案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2017年7月13日
本文来源: 档案局
04.06.201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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