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会召开

29.09.2015  20:40

全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会召开,刘继胜要求 

多方式 多渠道 多层次开展司法救助  

 

 

     

  广西检察网9月29日讯(记者  邓铁军  吴志莹  邹筱溪)9月24日,全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推进会在桂平召开。全区各市分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汇集一堂,与应邀参加的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高级法院的相关人员一道,共同研究、分析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继胜强调,要创新救助方式,加大救助资金的保障力度,强化救助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提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效果质量。 

  据了解,今年1-8月,全区检察机关按照“突出救急、重在救困、帮扶无助”的工作原则,共实施司法救助341人,发放救助金160.8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50.2%和148.6%。 

  就如何加强和推进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刘继胜从提高认识、提升救助质量和方式、加强资金保障、部门协同和加强调研宣传等7个方面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部署。刘继胜指出,近年来,我区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等多种形式的救助工作,有效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继胜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不断深化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价值追求意识、群众路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切实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向纵深。要切实提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质量,要注意处理好救助数量与救助质量的关系,既要有救助数量的积累,又要有救助质量的提高,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框架内适度提高救助金额,提高救助质量。要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救助方式,要转变原来以支付救助金为主的方式,逐步尝试和完善思想疏导、法律援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救助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司法救助,尽可能为当事人的基本生存需求提供保障,要充分发挥思想疏导的作用,积极帮助当事人克服思想障碍和消极情绪,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国家的关怀和全社会的关爱。此外,要加强与信访、民政、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联合救助。 

  刘继胜强调,各级院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联系协调,把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的保障力度,努力保证满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一般性支出和特别支出,同时积极扩宽救助资金的来源渠道,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捐助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多管齐下加强救助资金的保障力度。要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协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关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更好地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面深入地展开。 

  会上对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精品优秀案件的单位进行表彰。自治区院荣获优秀组织奖,自治区院办理的吴龙佑申诉案、河池市办理的梁清英申诉案、武宣县办理的覃美金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桂平市院、北海市院、武宣县院等6个检察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