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组织开展全区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13.10.2016  02:05

  为了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收缴和管理,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财政厅决定从10月中旬起组织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开展全区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2014-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及“其他一般罚没收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收缴及管理情况,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是否存在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级次、科目以及分成比例缴库;是否存在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非税收入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 

  此次检查采取全国上下联动方式组织实施。其中,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负责检查自治区本级及3个市本级,财政厅负责检查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检查范围以外的11个市本级,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市(含所辖县、市、区)检查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县(市、区)进行检查。检查对象涉及各级财政、国土、海洋等相关执收单位和涉及相关非税收入缴纳义务人。 

  检查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堵塞监管漏洞。 

 

信息报送:财政监督检查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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