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区食品销售监管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3月28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南宁市召开2018年全区食品销售监管工作会议。会议,贯彻落实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勇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7年全区食品销售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通过开展畜禽水产品、农村“四类”不安全食品和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净化了市场,得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督查组充分肯定,国家总局毕井泉局长作了“工作卓有成效”的批示。创新监管方式,将食品摊贩纳入备案管理,推进智慧监管,食品销售电子监管系统使用覆盖率达到45.6%,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监测系统初步建成使用。示范创建工作已全面铺开,实施食品销售质量安全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年内全区共有7家批发市场、52家农贸市场、3838家食品经营店被命名为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在重大活动保障上,严把第14届中国—东盟“两会”、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党的十九大等活动和会议专供食品和赞助食品的质量安全关并获得赞誉。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和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责任,明确告知其应尽义务及法律责任。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全面、义务落实不到位的,依法实施责令整改、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
会议还对2018年全区食品销售监管工作做出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十项食品销售监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食品销售经营者主体责;二是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三是推进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四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五是规范食品销售日常监管;六是扎实推进快检监测系统项目建设;七是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八是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九是积极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十是加大法律法规培训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
会上,柳州市、梧州市、贺州市、河池市,南宁市江南区、钦州市钦南区、玉林北流市局相关负责人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各市局食品销售监管工作分管领导、食品流通监管科长、部分县局主要负责人、股长,自治区局综合协调处、稽查局、应急管理处(新闻宣传处)、科评处、信息与监控中心负责人以及食品流通监管处全体人员共计46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