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检察院全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23.03.2015  12:06

  广西检察网3月23日讯(通讯员杨榆珺)3月19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该院全体检察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在签订仪式中,该院检察长与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责任状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要求检察干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王小清检察长在总结发言时,要求该院每位干警以签订责任状的“契约精神”促公正廉洁执法,一是要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按照责任状的内容落实各项职责;二是提高切实履行责任的自觉性,要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促进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树立良好检察形象;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放在抓落实上,重点放在抓监督上,要把解决问题和严明纪律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会上,该院纪检组武显伟组长传达了自治区院、市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及相关会议精神。

  该院在2014年度中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切实加强检察文化和基层队伍建设,注重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的情况,收到良好成效,该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获得防城港市市长何朝建的好评,并被评为防城港市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作者单位:港口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