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公安部1月28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曾海燕、副巡视员童碧山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黑恶势力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广大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自2018年1月开始,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多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具体研究部署。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和公安部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公安部成立了克志同志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派出5名部领导带队赴各地开展实地督导。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这些成绩凝结着广大公安民警的无私奉献与牺牲付出。他们满腔赤诚、嫉恶如仇,面对黑恶势力斗智斗勇、毫不退缩,不少民警英勇负伤,山东临沂史夫俊、河南濮阳张富臣、内蒙古赤峰王琰、广东揭阳林金城等20名公安民警牺牲在扫黑除恶第一线,他们用宝贵的生命守护了万家平安。
曾海燕通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重拳出击、以打开路,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截至目前,共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9270起,缴获各种枪支851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621亿元,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7%,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13.8%,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公安部采取直接牵头侦办、挂牌督办、指定省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任专案组长、异地用警等超常规措施开展专案攻坚,先后挂牌督办48起重大涉黑案件,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起。为确保除恶务尽,公安部持续加大对涉黑逃犯的缉捕力度,2018年8月底对10名重大涉黑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发布A级通缉令,目前已抓获9名;2018年12月初,公安部再次对299名涉黑逃犯开展集中缉捕清零行动,截至目前已抓获164名。此外,公安部还派出多个工作组赴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家开展境外追逃行动,一大批潜逃境外的黑恶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回国,极大震慑了黑恶犯罪。工作中,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了举报信箱、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并要求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有奖举报措施,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目前公安部扫黑办已接收群众网络、电话、来信举报共19万余条,从中梳理出有效涉黑涉恶线索15445件,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核查,已从中打掉黑恶势力团伙269个。同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主动开展线索摸排,共摸排线索近20万条,通过研判核查,已打掉黑恶势力团伙6800余个。针对记者关心的黑恶势力犯罪主要集中的领域、公安机关如何开展摸排核查和确保办案质效等问题,童碧山进行了回答。
据介绍,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软暴力、非法放贷等侦查办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严格依照《指导意见》,始终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程序意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公安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积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线索、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民警违纪违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按照查处“保护伞”管辖分工,全国公安机关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查处152人,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涉及腐败问题线索1738条。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疑难案件的专案攻坚力度,重点铲除一批根基深、实力强、关系复杂的黑恶势力。坚持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深挖彻查一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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