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获批全国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

14.01.2015  13:0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联合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以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制度,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梧州市成为全国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全国仅四个试点城市)。
      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主要是围绕解决制约工业用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的体制机制问题,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制度;探索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健全土地利用监管制度;通过市场机制、价格杠杆和政府有效监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工业用地存量优化、增进提质,促进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试点内容包括探索健全工业用地多途径、多方式市场供应体系;探索健全多主体供应工业用地市场流转体系;探索健全工业用地租价均衡、居住与工业用地比价合理的价格体系;强化对工业用地总量规模控制和布局引导;健全工业用地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节地控制;简化行政审批,加强部门共同监督。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成立由市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定期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既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创新积极性,又要有效防控风险,建立试错纠偏机制,确保稳妥有序推进,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要严格依法履行程序,限定试点内容和实施范围,在试点过程中,如需增加试点内容、扩大试点范围的,要另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