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组合拳筑就校园安全屏障
广西检察网11月17日讯(通讯员廖维玉)近日,由广西全州县检察院提前介入的蒋某、何某、曾某强迫、介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卖淫案审结,该院批捕了三犯罪嫌疑人,自此蒋某、何某企图今后都以强迫、介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卖淫作为毒资、生活来源的打算被画上句号。
这是今年来该院批捕的第2起侵害在校未成年女学生的刑事案件。蒋某、何某系吸毒人员,为筹措毒资和生活费用,打起了强迫在校未成年女性卖淫的主意,曾某系该县县城某宾馆老板,在明知蒋某、何某带来的受害人小芳(化名)系未成年学生情况下,帮助蒋某、何某联系嫖客嫖宿小芳。发案后,该县公安局依照之前和该县检察院签署的关于提前介入性侵在校学生的文件,请该院侦查监督科提前介入此案,通过召开案情分析联席会、引导取证等方式固定证据,顺利审结案件。
2012年,当地发生多起在校未成年女学生被性侵的案件,此类案件增多引起了该院的高度重视。“在校未成年学生被性侵令人痛心疾首,除了加强对该类犯罪严厉打击外,消除此类案件的隐患,为校园构筑起一道安全屏障至关重要”,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罗跃平提出“一案一检察建议+提前介入”组合拳式的预防加打击的想法,得到了该院检察长王唐飞的鼎力支持。
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该院检察长王唐飞要求侦查监督科每办理一件涉及校园的性侵案件,除了在侦查阶段要及时主动介入办案、引导取证外,审结案件后承办人都要分析发案的原因,针对不同环节存在的漏洞,向相关单位、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防范措施。自去年来,该院制发了11份检察建议,如某学校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女生案,该院对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了要求加强师德教育、建立领导追责制度的检察建议。对部分宾馆、娱乐场所存在容留、介绍在校未成年学生卖淫现象,向公安、工商局等部门发出了强化监管、加强自身职务犯罪预防的检察建议。
“伸向校园的黑手终究要被斩断,性侵在校未成年人的顽疾迟早要被根治”,据该院检察长王唐飞介绍,自今年来,该院受理涉及性侵在校未成年女学生案件2件4人,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批捕起诉,发案率同比已呈现出大幅下降趋势。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